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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房产律师

    长沙房产律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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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房产律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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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怎么认定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1方的婚前债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可认定为个人的债务。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零6十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1千零8十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约定是否有效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约定是否有效的确定办法:如果是对双方个人债务的约定,在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具有对外效力。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零6十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1千零8十9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