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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房产律师——夫妻1方婚前巨额担保债务具体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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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房产律师——夫妻1方婚前巨额担保债务具体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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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夫妻1方婚前巨额担保债务具体怎么还1、夫妻之间1方在婚前承担了巨额的担保债务的,该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1方使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该笔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千零6十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1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